12月18日,一份《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在海南房地产市场流传,引发关注。

  记者从上述通知中了解到,内容有三大项、共计10条政策措施,主要内容涉及当前海南楼市调控政策的优化调整事宜,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、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、不动产“带押过户”、二手房交易转让年限、人才购房政策,以及增加多孩(二孩及以上)家庭购买商品住房套数等。

  通知还称,各市县可结合当地实际自主选择并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。

 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通过多渠道了解,上述通知内容属实。另据媒体消息,12月18日下午,海口市住建部门召开会议,向当地房企“口头转达”政策变化;海南其他市县或将跟进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。

  12月20日,海口市住建部门向媒体证实,海口首批出台5条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。

  10条优化调整楼市政策

  记者了解到,海南地产圈流传的《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》文件,落款单位为“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”,落款时间为“2023年12月7日”,并盖有前述单位的公章。

  通知发送对象为海南省各市县政府。

  通知称,充分赋予城市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自主权,由各市县落实城市主体责任,因城施策实施调控。各市县政府可结合实际,自主选择并及时出台下列政策措施:

  1、优化本市县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。

  2、调整优化本市县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;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降低存量首套住房的贷款利率。

  3、深化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民利企合作,制定落实本市县协同做好不动产“带押过户”的政策。

  4、优化调整各市县已出台的、严于省级调控政策要求的相关条款。

  5、优化调整二手房交易转让年限等限制性条件。

  6、优化调整有关产权式酒店、酒店式公寓的限购政策。

  7、在坚持不得将商业、办公类项目变相开发建设成为“类住宅”项目的前提下,对于存量项目可优化调整“商业、办公类项目产权分割销售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”的限制性政策。

  8、结合经济发展、招商引资、产业结构等具体需求,制定本市县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,优化调整人才购房政策。

  9、对多孩(二孩及以上)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,可在现行政策允许购买套数的基础上增加一套。

  10、加强市县房地产调控政策与公积金政策联动,加大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住房首付款、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见面审批等政策的落实力度。

  省会海口率先跟进

  通知强调,要审慎调整与购房资格相关的限购政策。针对2017年以来海南省陆续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,涉及购房资格方面的,应审慎调整,保持政策调控定力。

  各市县应从引进人才、招商引资、产业扶持等方面适时出台更加精准的调控政策,分批次施行。除上述10条政策措施外,其他涉及购房资格方面调整的,应严格落实事前报备制度。

  通知还表示,各市县在出台相关调控政策前,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引导,为促进海南自贸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莫定坚实基础。

  通知亦强调,坚持“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,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,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
  记者就上述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向多方求证,得到的答复是“确有其事”。

  12月20日,海口市住建局向媒体记者表示,为更好满足该市居民,尤其是新落户重点企业、引进人才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优化调整部分购房政策:

  1、省外户籍人员提供5年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,提供2年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可在限购区域外购买一套住房。

  2、在海南注册的总部企业,其未落户员工,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,可购买一套住房。

  3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可购买住房。

  4、个人或单位购买商业办公用房,可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户型购买,不再限制最小面积。

  5、离异人士购房,按离婚后各方实际拥有的住房套数计算。

  据悉,以上5条为海口市第一批优化调整政策,后续该市还将在省级层面的10条新政基础上,出台其他优化调整政策措施。比如对多孩(二孩及以上)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,可在现行政策允许购买套数的基础上增加一套等。